氣體滅火安裝分享:《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通用技術標準》(T/SDXF–001-2022)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標準由山東消防協會提出。
本標準由山東消防協會標準化專業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主編單位:山東眾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編單位:山東宏雁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煙臺淼盾物聯技術有限公司、山東新科建工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蚌埠依愛消防電子有限責任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謙、閆宏、張鞏、房傳斌、張園園、王玉璽、張健、李倩、徐孟軍、張凱、馬領先、劉同強、孫峻嶺、于玲玲、張國平、王煥軍、李從健。
本標準主要審定人:孫鴻昌、劉本生、韋洪雷、張明輝、朱文勝。
本標準為首次制定
引言
GB 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規定,消防水泵、防煙和排煙風機的控制設備除采用聯動控制方式外,還應在消防控制室設置手動直接控制裝置。
目前,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在定義、特性、功能、設置要求等方面尚沒有相應的國家(或行業)標準,在裝置設計、安裝過程中存在功能混亂、電氣性能不完善、控制方式不規范、設備信息不能顯示等各種問題,影響建筑消防設施功能發揮。
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依據《山東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技術指南(疑難解析)》的有關要求,結合GB 50166-201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標準》等規范的相關規定,山東消防協會在組織廣泛調研、多方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寫了本標準。
本標準明確了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輸入輸出特性、電氣性能、以及安裝、檢測方法。
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通用技術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以下簡稱控制裝置)的術語和定義、分類、一般要求、安裝、布線、調試、檢測、驗收、運行與維護。
本標準適用于安裝在消防控制室內用于控制消防水泵、防煙風機、排煙風機、補風機的手動直接控制裝置。雨淋閥的電磁閥、預作用報警閥的電磁閥、快速排氣閥的電動閥、干式消火栓系統的電動閥等設備可參照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56-2017標準電壓
GB/T 4025-2010人機界面標志標識的基本和安全規則指示器和操作器件的編碼規則
GB/T 9969-2008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總則
GB 16806-2006消防聯動控制系統
GB 25201-2010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GB 25506-2010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GB 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
GB 50084-2017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 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 50166-201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標準
GB 50974-201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 51251-2017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
DB37/T 242-2021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
DB37/T 4328-2021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規程
3術語和定義
3.1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Manual direct control device in fire controlcenter
安裝于消防控制室內,獨立于消防聯動控制器,通過專用線路連接至被控設備,能夠進行狀態顯示、遠程啟動和停止操作,當消防聯動控制器發生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時,仍能正常使用的裝置。
3.2控制單元Control unit
由按鈕、指示燈、控制元件等組成的單元,每個單元對應一路被控設備。
3.3控制接口Control interface
低電壓型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輸出線末端與被控設備之間的接線轉換設備,集中安裝在控制接口箱內。
3.4傳輸距離Transmission distance
從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外部接線端子至控制接口或被控設備之間的導線距離。
4分類
4.1按工作電壓分類
a)高電壓型:控制線路工作電壓高于安全電壓;
b)低電壓型:控制線路工作電壓不高于安全電壓。
4.2按供電方式分類
a)有源輸出型:由控制輸出端進行供電;
b)無源輸出型:由被控設備端進行供電。
4.3按容量分類
a)小容量型:控制點數在16路(含)以下;
b)中容量型:控制點數在16路(不含)至48路(含);
c)大容量型:控制點數在48路(不含)以上。
4.4按安裝方式分類
a)壁掛式;
b)立柜式;
c)琴臺式。
5一般要求
5.1供電
5.1.1有源輸出型
有源輸出型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供電應由主電源和備用電源組成,主電源應為AC220V、50Hz專用消防電源,備用電源應為免維護電池或消防應急電源。當主電源斷電時,應能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當主電源恢復后,應能自動轉換到主電源;主電源、備用電源的轉換應有相應的工作狀態指示;主電源、備用電源的轉換不應使控制裝置產生誤動作。
5.1.2無源輸出型
無源輸出型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供電應由被控設備端提供,并與被控設備電源保持同步。
5.2控制單元設置
5.2.1控制單元應能實現對現場設備的啟動和停止控制。
5.2.2控制單元應設置電源、啟動和/或反饋、故障指示燈。
5.2.3控制單元之間應相互獨立,任意一路控制單元出現故障,均不應影響其他控制單元正常工作。
5.3通訊功能
控制裝置宜具備通訊功能。具備通訊功能的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應能將被控設備的啟動或停止、反饋和故障等信號上傳至消防聯動控制器。
5.4控制裝置防護
5.4.1外殼采用非絕緣材料的控制裝置,應設有接地保護,接地端子應有明確標識。
5.4.2高電壓型控制裝置應使用具有防觸電功能的接線端子。
5.5按鈕
5.5.1按鈕應具有自復位功能。
5.5.2啟動按鈕應為綠色,停止按鈕應為紅色,按鈕宜自帶指示燈。
5.5.3應選用固定孔洞為圓形的按鈕,直徑不小于12mm。
5.5.4按鈕機械壽命不低于10萬次。
5.6指示燈
5.6.1低電壓型指示燈
5.6.1.1應設綠色電源指示燈,在被控設備電源正常時,該指示燈應點亮。
5.6.1.2應設紅色啟動指示燈,在執行啟動動作后,該指示燈應點亮。
5.6.1.3應設紅色反饋指示燈,在收到被控設備反饋信號后,該指示燈應點亮。
5.6.1.4應設黃色故障指示燈,在被控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或輸出控制線路故障時,該指示燈應點亮。
5.6.1.5指示燈應通過獨立的電氣線路工作。
5.6.1.7在5lx-500lx環境光條件下,在正前方22.5°視角范圍內,指示燈應在3m處清晰可見。
5.6.2高電壓型指示燈
5.6.2.1按鈕不自帶指示燈時,相關狀態指示燈的設置應滿足本標準第5.6.1.1條~5.6.1.7條規定。
5.6.2.2按鈕自帶指示燈時,相關狀態指示燈的設置除應滿足本標準第5.6.1.3條~5.6.1.7條要求外,還應符合以下規定:
a)在執行啟動動作后,啟動按鈕自帶的指示燈應點亮;
b)被控設備處于停止狀態時,停止按鈕自帶的指示燈應點亮;
c)停止按鈕自帶的指示燈應能同時指示被控設備的電源狀態,被控設備電源掉電后,該指示燈應熄滅。
5.7防誤觸功能
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應采用無鎖止的透明防護門或具有保護罩的操作按鈕等措施,防止誤操作。
5.8控制單元布局
5.8.1控制單元的按鈕及指示燈應成列布置、按組分布,并宜按照圖1給出的方式進行布局。
5.8.2控制單元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mm,垂直距離不應小于40mm,水平方向布置數量不宜大于8個。
5.8.3控制單元設置高度應不高于2.0m,不低于0.5m。
5.8.4標簽區域面積應不小于200mm2,標簽設置應牢固可靠、不易損壞。
5.8.5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面板布局宜參考附錄A設計。
圖1按鍵與指示燈設置
5.9控制裝置標識
5.9.1按鈕、指示燈應有明顯的中文標識。
5.9.2每組控制單元應設置一個中文標識,用于標注被控設備類型及名稱。
5.9.3輸出接線端子應有明確的中文標識。
5.10操作控制
5.10.1按下啟動按鈕,對應控制單元應在1s內啟動控制輸出,并點亮啟動指示燈,熄滅停止指示燈(僅具有停止指示燈的控制裝置)。按下停止按鈕,對應控制單元應在1s內關閉控制輸出,并點亮停止指示燈,熄滅啟動指示燈。
5.10.2控制裝置接收到反饋信號后,反饋指示燈應在5s內點亮。控制裝置接收到反饋取消信號后,反饋指示燈應在5s內熄滅。
5.10.3被控設備的供電正常時,控制裝置對應電源指示燈應點亮。被控設備的供電不正常時,控制裝置對應電源指示燈應在10s內熄滅。
5.10.4被控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時,控制裝置對應故障指示燈應在10s內點亮。被控設備恢復正常狀態后,控制裝置對應故障指示燈應在10s內熄滅。
5.10.5控制裝置輸出控制線開路或短路后,控制裝置對應故障指示燈應在10s內點亮。控制裝置輸出控制線路恢復正常后,控制裝置對應故障指示燈應在10s內熄滅。
5.10.6被控設備處于自動狀態時,控制裝置的控制功能有效。被控設備處于手動狀態時,控制裝置的控制功能無效。
5.11內部線路及防護
5.11.1高電壓型
a)內部線路應采用電壓等級不低于交流450V的銅芯絕緣導線或銅芯電纜。
b)內部線路線徑不低于0.75mm2。
c)接線端子間距不低于7mm。
5.11.2低電壓型
a)內部線路應采用電壓等級不低于交流300V的銅芯絕緣導線或銅芯電纜。
b)內部線路線徑不低于0.5mm2。
c)輸出接線端子間距不低于5mm。
5.11.3導線及線槽
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內部配線應采用工作溫度大于105℃的阻燃導線(或電纜),且接線牢固;連接線槽應選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氧指數不小于28)制造。
5.12傳輸距離
線路有效傳輸距離不應低于1km。
5.13產品標志
產品出廠應有產品標志,包括以下內容:
a)制造商名稱、地址;
b)產品名稱;
c)產品型號;
d)產品主要技術參數;
e)商標;
f)制造日期及產品編號;
g)合格標志。
5.14使用說明書
使用說明書應滿足GB/T 9969-2008的要求,包含主要的技術參數。高電壓型應具有明確的電氣原理圖及系統接線圖。
6安裝
6.1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
6.2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安裝時,控制單元應按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電磁閥等設備類型分區域布置,并有明顯的指示標識。
6.3低電壓型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宜與消防聯動控制器并列設置,優先采用與消防聯動控制器相同的安裝結構,結構不同的可就近安裝。高電壓型應與消防聯動控制器分開設置。
6.4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采用壁掛安裝方式時,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m,頂部距地面不應高于2m。
6.5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采用落地式安裝時,設備面盤的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5m,設備后面的維修距離不宜小于1m。
6.6低電壓型控制接口宜集中設置在本控制區域內的金屬控制接口箱中,嚴禁設置在配電(控制)柜(箱)內。
6.7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控制單元宜預留5%余量,且不低于1組。
7布線
7.1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輸出控制線應采用金屬管、可撓(金屬)電氣導管、B1級以上的鋼性塑料管或封閉式線槽保護。
7.2低壓型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輸出控制線應采用電壓等級不低于交流300V的阻燃銅芯絕緣導線或阻燃銅芯電纜。高壓型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輸出控制線,應采用電壓等級不低于交流450V的阻燃銅芯絕緣導線或阻燃銅芯電纜。
7.3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輸出控制線的線芯截面選擇,除應滿足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技術條件的要求外,還應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銅芯絕緣導線和銅芯電纜線芯的最小截面面積,不應小于表1的規定。
7.4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供電線和輸出控制線設置在室外時,不得采用架空方式敷設。
7.5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供電線和輸出控制線設置在地(水)下隧道或濕度大于90%的場所時,線路及接線處應做防水處理。
7.6高電壓型輸出控制線應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弱電線路分開敷設。
7.7低電壓型輸出控制線不應與火災自動報警輸出總線共用多芯電纜。
7.8系統的布線及接地除應滿足本標準的上述規定外,還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50116-2013與GB 50166-2019的相關規定。
表1銅芯絕緣導線和銅芯電纜線芯的最小截面面積
8調試
控制裝置應按以下順序做好調試工作:
8.1調試前應確認控制裝置與被控設備可靠連接,有控制接口的控制裝置應將控制接口與被控設備連接。
8.2接通電源后,控制裝置應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8.3應對下列主要功能進行調試并記錄,各功能應滿足本標準第5章的要求。
a)啟動功能;
b)停止功能;
c)反饋功能;
d)被控設備電源指示功能;
e)被控設備故障指示功能;
f)輸出控制線的短路、斷路檢測功能;
g)通訊功能(僅適用于具有通訊功能的控制裝置)。
9檢測與驗收
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檢測與驗收數量依據表2進行。
表2檢測項目與驗收及數量
10運行與維護
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的運行與維護應同消防聯動控制系統保持一致,依據DB37/T 4328-2021執行。
附錄A
消防控制室手動直接控制裝置面板布局圖
注:控制單元應按被控設備類型、安裝位置、控制區域分組集中設置,并做好對應標識。
注:
1.控制單元與上邊沿距離:≥40mm
2.控制單元水平方向距離:≥20mm
3.控制單元與左邊沿距離:≥40mm
4.控制單元與右邊沿距離:≥40mm
5.控制單元垂直方向距離:≥40mm
6.控制單元與下邊沿距離:≥40mm(盤式)
? ? ? ? 江蘇智淼氣體滅火有限公司是一家氣體滅火系統整合,氣體滅火設計,組裝,調試等專業的氣體滅火系統集成商,我們的產品分“有管網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無管網七氟丙烷氣體滅火系統”我們與數多家氣體控制主機商深度合作,有利達氣體控制系統,海灣氣體控制盤,北大青鳥,泰和安等氣體滅火控制系統品牌,智淼君安自主氣體滅火控制柜,本公司專業從事七氟丙烷、氣溶膠、超細干粉、IG541氣體、 二氧化碳、泡沫等滅火系統的銷售、安裝及售后服務為一體的高科技民營企業。公司技術力量雄厚,擁有一支專業的工程設計和安裝技術服務隊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質量保障和售后服務管理體系,江蘇氣體滅火管網:http://www.www.denverokie.com/;氣體滅火服務熱線:4006-598-119